李宜澤
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助理教授
想像每天早上五點左右起床,就必須與煤炭煤渣煤灰分類為伍。沒有口罩、防護或操作工具,沒有提供暫時休息的工寮,更沒有工作安全的基本教育。礦工所有的只是與生俱來的工具—雙手雙腳(有時候加上一兩個竹簍),所等待的只有每次短暫的休憩喝水時間。「因為機械沒辦法分別石頭和煤塊的差別,所以需要我們徒手做」,礦工理所當然的回應問題,沒有防護的環境只是自己生活在礦區的必然證明。似乎期待著哪一天生活將有所改善,提供自己離開這個地方的機會;但是這座礦山已經是從父母以來工作三十年的地方:「有生活的地方就是家,我們的家就在這裡」,滿臉煤灰的年輕印度礦工如是說。
採礦工作看來只是個糊口養家的場景,但實際上印度許多礦區幅員廣闊,雖然有合約開採的公司,但更多的是私人兜售的煤礦下游廠商;於是產生了「煤礦海盜」的情形:年輕人假扮卡車司機把車從礦場裝填區開走,並且開進偏遠位置,一群小孩(對,只有小孩)已在當地等待,猴群般迅速地把所有可以選擇的煤塊都丟下車,假司機再把車開回礦場裝填。小孩學會了分辨煤礦與石頭,也學會如何在有限時間中快速取得自身優勢,拿走最多的礦石回家使用或者兜售變賣。過程中當然少不了打鬥爭執,微小的身體在巨大的卡車與礦石間穿梭生存。
礦區的土地劃分為:國家擁有地底下的礦物權,而地表仍然屬於當地世代生存的勞工所有;因此從外地來這裡討生活的移工,只好做攔車打劫或者與人分贓的事業。別以為到了晚間一切歸復平靜,礦區卡車沒停過,熱鬧的打劫行動也正積極進行中。卡車司機可能為了在黑暗中不要撞到走動的「勞工」而放慢速度,正好讓游移其中的青年小孩有了爬上卡車的可乘之機。咬著手電筒,在車頂上丟擲礦石的「劫客」,還要防備是否有其他劫客趁機就拿走丟下來的礦石;賄絡司機的劫客卻發現他的司機沒有依約把車開來,於是在路上把煤堆生了火,打算隨意攔車擷取礦石。生存戰爭從白天延續到晚上。
「你可以離開這裡到加爾各答,孟買那些地方去,但是那些地方不如這裡有錢!這裡的人把煤渣礦石拿去賣,然後買酒喝,喝了一次又欠下四五百盧比的債務,然後繼續在車陣間『撿拾』煤礦來維生。我希望可以離開這裡蓋一棟房子,但現在看起來我只能繼續撿拾煤石,因為外面沒人會信任我們這些撿礦的人。」年輕人對著駛過的卡車悠悠訴說。日落煤礦山頭,一位母親帶著面紗在移動卡車間走動,撿拾晚間可以使用的小煤塊來煮晚飯。煤灰煙渣瀰漫的礦山,也像罩著面紗的母親,不顧一切地滋養在上面吸允黑色奶水的印度礦工。